关于做好省教育厅201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B体育官网发布时间:2015-03-13浏览次数:211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现就2015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2015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设基金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周期2年。

  (二)关于申报类别、申请经费、经费来源,请统一选择“基金项目”、“0.6万元”和“兼报(教育厅资助或学校资助)”。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申报类别请选择“专题研究项目”。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2015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类项目可选择申报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基金项目,也可选择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

  三、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本年度项目公司限报一般项目30项、思想政治工作专项8项。

  (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应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会精神为指导,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具有科学性、创新性、问题针对性和实践应用性。项目名称自拟,一般不加副标题,项目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

  (三)项目申请人应是省内各高校在编在岗的具有中级、副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助教、助理研究员及暂未定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项目的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每人限报1项。

  (四)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面向一线从事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申报,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员工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项目研究应以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针对性实效性和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为主要内容。

  (五)项目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并在研究成果中署名,未在研究成果中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 在研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 在近3年的年度检查中因各种原因被撤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3. 在研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4. 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按计划参加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不得申报;

  5. 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申报并获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暂停1年申报;

  6. 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请各单于3月20日前将《申请书》一式四份、一览表汇总表1份报送至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skgl@xzit.edu.cn,学校将开展遴选上报工作。

  联系人:张萌萌、仇琛,联系电话83105580、83105040。

  附件:

  1、2015哲社一般项目申请书

  2、2015哲社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


科研处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