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各部门、各学院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参评的成果要求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具体参评成果要求及申报人资格详见《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申报名额分配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本次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方式,公司限报10项。各学院(部门)限报2项。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申报参评需提交的材料:
1.《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
2.《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附件3)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
3.申报成果一式3份(套),统一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学校、申报人、所属学科和成果登记号(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根据省教育厅汇总后反馈的登记号统一填写)。
(1)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3本(套)。
(2)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并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3)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3份。
(4)申报成果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式3份,统一用A4纸双面复印,于每份申报表之后一并装订。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须提交原件,审核后退还。
(二)相关事项
涉密成果请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办理。如无特殊情况,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及一览表请于4月11日前由各学院和部门集中报送科研处,电子文档发至:jy@xzi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蒋艳,电话:0516-83105580。
附件1:《关于做好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ec.js.edu.cn/art/2014/3/19/art_4266_145259.html)
附件2: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3:江苏高校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科研处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