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苏教科院科[2015]15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2015年度评选教科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高等学校教育科研机构(以开展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为主要任务的教育研究机构,包括高等学校内设的教科院、教育学院、高教研究所室、以及其他承担高教研究或评价任务的相关机构),均可参加先进集体评选。担任教科研工作3年以上的教科研专兼职人员(兼职教科研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可参加先进个人评选。
二、申报评选要求
实行限额申报,公司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不超过一个。
三、申报材料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
1. 先进集体相关材料:《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普通高校)申报表》及证明单位实绩的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不超过10页,与申报表一起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 先进个人相关材料:《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著作、论文、课题立项与结题证书、荣誉证书等,著作限报2种,论文限报5篇,课题限报2项,荣誉证书不超过5张,全部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与申报表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所有纸质材料送至中心校区敬业楼614室,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均发送至 gjyj@xzit.edu.cn。
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
联系人:唐华 联系电话:83105585。
附件: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