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苏教人﹝2016﹞6号)有关规定,定于2016年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10号)予以转发,请各部门、各学院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等(详见附件1)
本奖分为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和教育研究成果奖三类。其中,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和教育研究成果奖在首次评审时,对参评成果完成年度不作要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参评成果完成时间须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本次评奖所含三类奖的要求,请对照相关文件认真阅读了解(详见附件)。
二、申报名额分配及申报材料要求等
1、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本次评奖实行限额推荐方式。其中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公司限报5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公司限报10项,教育研究成果奖公司限报2项。
每类奖各学院限报2项。
2、申报参评需提交的材料请严格按照各类奖的《实施细则》要求报送,并多提交1份供存档用。
3、申报材料及汇总表请于4月25日前由各学院和部门集中报送。
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材料交至科研处(中心校区行政楼A210),电子文档发至:jy@xzit.edu.cn,联系人:蒋艳,电话:83105580。
教育研究成果奖材料交至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中心校区行政楼A218),电子文档发至:th@xzit.edu.cn,联系人:唐华,电话:83105585。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http://www.ec.js.edu.cn/art/2016/4/6/art_4266_190872.html)
2.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实施细则及推荐书、汇总表等
3.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及申报表、汇总表等
科研处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