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B体育官网发布时间:2013-03-15浏览次数:355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苏教社政函〔2013〕3号通知,2013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已经开始申报,本次项目申报仍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公司限报30项指导项目、8项辅导员专题研究项目。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研究特色,积极组织推荐老师申报。现将公司申报推荐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高校社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中国国情,体现江苏特色;项目研究应有利于加强团队建设,有利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有利于加强思想理论研究、建设与创新,有利于服务和促进国家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科学性、创新性、问题针对性和实践应用性。

  2.201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要依托学科和人才优势,以当前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以相关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和学术前沿问题研究为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课题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提倡跨学科、跨系科、跨学校、跨部门联合申报,提高研究工作的组织程度与集成度,发挥群体优势。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

  1.指导项目申请人应是公司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

  为加强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职称的科研人员申报。

  2.辅导员专题研究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公司专职辅导员及在一线直接从事老员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任职年限满一年以上的人员,由学工处与科研处共同审核同意方可申报。

  3.承担教育厅高校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及被撤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近两年内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同类项目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于3月27日前将申报人员的《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5份(附件1)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2),报送中心校区行政楼A122,同时报送电子版。

  2.通过学校评审推荐上报的项目,申报者应进一步修订完善课题论证,并于4月5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申请书》一式4份报至科研处,同时报送申请书电子版。

  联系人:仇琛,联系电话:0516-83105040,电子信箱:kyc@xzit.edu.cn。

  附件:

  1.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2.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附件下载

                         科研处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