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扩大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日前,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宣传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苏教办学正〔2010〕22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在本学院员工中宣传相关政策并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帮助老员工成功创业。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宣传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员工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